导师好:有一家企业会计凭证上作的是借:销售费用—促销费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但银行回单上收款单位却是这个单位,这个单位银行回单上收到60000元,从内审角度上看是什么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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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问题,我理一下思路。根据你的前后两次补充信息,我的理解是,
A企业的记账如下: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60000
贷:银行存款60000
实质是这个6万元付给了B单位(那个外地单位?),作为B单位为A企业销售产品的费用,而B单位负责使用这笔费用,比如给销售员发工资。
而银行回单是,B单位收款6万。
那么这个理解是对的,B单位为A企业承担销售服务,发生费用;A企业支付费用,记账费用。
从我角度来看,尽管不一定100%合规合法,但从业务实质上来看,并无大的问题;
只是从会计操作上来看,严格意义上也许应该分为两次记账:
第一次是在费用发生时,借销售费用,贷应付账款,第二是付款时,借应付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第一次的记账基于合理可靠的信息是可以接受的,第二次的凭证管理要严格的多了,因为第二次的现金风险很高。所以,我认为第一次的记账基于内部合理可靠的授权信息完全可以迅速记账,随来随记(其实正常情况下也不存在复杂原始凭证);而第二次需要明确的审批流程和原始凭证。
这样的话,从应付账款的角度来看更加容易管理。
如果从内审角度分析风险的话,我想比较大风险在valuation层面,就是如何知道发生的具体费用是6万,而不是5万呢?B单位提供的服务在什么层面有约定呢?比如合同?协议?那么这个服务的实质是什么?如果计量呢?如果再深一层来看,这个服务是物有所值的吗?这个服务给A企业具体销量增长的贡献如何衡量呢?